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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22—2024年)的通知
时间:2022-11-29
锦州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

(2022—2024年)
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》,依据《辽宁省推进“一圈一带两区”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  一、总体要求
  (一)指导思想。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、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,推动锦州高质量发展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坚持“稳、活、优”并举的工作策略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改革创新为动力,以扎实推进“六项协议”落实落细,实现“六个协同”为工作主线,以清单化管理、项目化落实、工程化推进为工作机制,以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为主力引擎,深度融入共建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发展战略,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新通道。深化与沿海城市协同合作,推动全域转身向海,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,升成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增长极,在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展现锦州作为。
  (二)战略定位。
  抢抓东北振兴重大战略机遇,打通“锡赤朝锦”东北陆海新通道,全面建设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,大幅提升经济实力和综合能级,巩固夯实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地位。
  (三)发展目标。
  经过三年努力,全市对外开放新前沿建设迈出新步伐,创新驱动、体制改革、协调发展、绿色发展、对外开放、共享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。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取得重大实质性突破,加速推进现代化港口城市建设,成为面向东北亚、连接“辽蒙欧”、融入京津冀的重要交通和国际贸易枢纽,升成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新增长极,促进城市经济、文化、科教、医疗、金融等功能全面升级,辽西区域中心城市格局基本形成。
  主要指标: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综合排名位于沿海六市上游,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在省内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排名大幅提升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6%,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超过7%,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.5%,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近岸海域水质优良(Ⅰ类、Ⅱ类)比例保持稳定不低于90%。
  二、重点工作
  (一)建设对外开放新前沿。
  1.加快推进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。
  以省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为契机,激活区位和港口优势,强力推进“锡赤朝锦”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,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,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,成为辽宁“一圈一带两区”区域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。实施新通道建设系列项目。完善新通道各市(盟)合作利益联结机制,制定物流、贸易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计划,扩大合作城市朋友圈。继续布局内陆港建设,全方位展开“招航引货”,拓展粮食、油品、矿产等主力货源规模。积极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。以争取通关互认免检为切入点,提升通道沿线口岸通关便利化和成本竞争力。
  加强东北亚经贸合作。加大招商引资、招航引货工作力度,深耕日韩合作,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、蒙古国合作,大力发展港前物流贸易,争取大商所在我市设立期货交割仓库。支持锦州港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国际物流园建设,鼓励开展国际贸易、拓展外贸航线。发展中欧班列,构建国际特色多式联运体系,支持锦州港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。
  建设绿色集疏运体系。通过构建通道经济网络,大力推动商贸物流业发展,加快辽西物流园、威涛物流园等几大专业物流基地建设,并叠加招行引金、招市引店、招展引会等措施,打造辽西蒙东区域大宗商品交易、首店经济、金融服务、会展活动的集聚地。
  借助“辽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中心”投入运营契机,在推进粮食交易板块同时,尝试粮食生产、仓储、运输、加工、交易、供应链金融和数字服务“七业联动”,接续在经济作物、畜产品等领域复制这一模式。
  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。加快推进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建设,完善便捷通关政策,优化通关办理流程。与沿线国家共建合作平台,实施信息互通、执法互助、关际合作等通关便利化措施。支持锦州开发区申报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。
  2.构建对外开放新平台
  建设辽宁自贸区协同创新发展区。依托开发区,复制辽宁自贸区可推广经验,支持开发区创建“辽宁自贸区锦州协同创新区”。依托滨海新区国家级电商基地,争创国家级跨境电商基地。对标深圳前海自贸区管理经营模式,加强自贸协同创新区在政府职能转变、投资领域改革、贸易转型升级、对外开放合作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探索成功经验,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。
  推动建设辽蒙合作先导区。推动锦、葫及通道沿线市(盟)合作建设辽蒙合作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先导区,在多式联运、贸易投资、金融创新、人文交流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。建设新能源装备后服务基地,构建清洁能源生产结构,落实能耗“双控”制度,推动实现“碳达峰碳中和”目标。依托辽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中心,带动通道腹地及沿线原材料流通和加工贸易合作。
  (二)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。
  3.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。
  实施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—高新技术企业—雏鹰企业—瞪羚独角兽企业”梯队培育体系,培育一批“雏鹰”“瞪羚”“独角兽”和“啄木鸟”企业,壮大科技企业群体。深化“政产学研用”协同创新,鼓励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加强创新科技联合研发。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,建立产学研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,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,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健全“专精特新”梯度培育工作机制。
  4.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。
  建立国家、省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重点实验室梯次培育体系,引导科研平台、设施、成果、数据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,推动实现六市科技研发、科技金融平台共享。探索建立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和海洋产业实质性产学研联盟。大力发展中试车间、智慧车间,建设装备制造业中试基地。鼓励科技成果本地转化,创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交易市场。
  5.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。
  实行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”等制度,实施“春芽计划”科技攻关项目,在精细化工、光伏能源、特种金属加工、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持续组织实施高水平科技攻关项目,加快破解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“卡脖子”技术、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问题。进一步发挥科技金融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倍增效应,加大对初创期、成长期企业的融资支持,支持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。
  (三)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。
  6.深度开发原材料型产业。
  精细化工产业。推动石化产业向下游深度延链发展,打造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带锦州基地。加快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建设,发展丙烯、有机颜料、医药中间体三大精细化工主系产业,重点推进宁德时代、中信钛业氯化法钛白粉、10万吨高色牢度功能性有机颜料、康泰润滑油添加剂等重点项目建设,启动丙烷脱氢项目建设。依托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(A+B),加快推进汤河子、大有等化工园规范化建设,提高园区承载力,发展高端精细化工产品。
  新材料产业。以中信锦州金属、宝钛华神、新华龙钼业、天桥新材料等企业为龙头,大力发展钛、钼特种金属精深加工业,做精做细钛钼特种金属产业。完善钛产业链条,深度锻造钼产业链,建设钛、钼精深加工产业集群。重点推进1.2万吨海绵钛、低钛铁精纯加工、年产1.2万吨钼酸铵、氧化钼技术改造等一批技术含量高、产品市场应用广的项目实施,打造东北钛钼精深加工基地。
 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。推进我市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建设,重点建设义县小粒花生精深加工集聚区、凌海国家级农业科技产业园水产品全产业链加工基地、北镇蔬菜水果加工产业园。聚焦农产品品牌建设,提升“锦州苹果”“北镇葡萄”“黑山北纬42°农产品”“锦州毛蚶”“沟帮子熏鸡”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,拉长粮食、果蔬、畜产品、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,大力发展营养健康食品、即食食品、生物化工产品等。
  7.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。
  先进装备制造产业。推动汽车及零部件等传统装备制造业改造升级,打造锦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全国领先的汽车零部件“智造”基地。推进新能源汽车高集成化三合一动力总成系统、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线电缆、铁道机车车辆装备配件配套、汽车环保智能工厂等项目建设。加快建设医药包装机械产业基地,扶持科技含量高、市场竞争力强的医药机械企业快速发展。大力研发推广高性能工业炉生产技术,带动工业炉生产迈向高端。推进农机具智能化发展,提升农机具品牌和市场影响力,建设黑山庞河经济开发区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。
  8.培育壮大新兴产业。
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及应用产业。支持半导体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,依托天工抛光硅片、神工硅电极等项目,实施“太工计划”,集聚发展光伏及半导体零部件新材料产业。优化电子元器件产品结构向超微化、片式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方向发展。依托华为云锦州大数据中心,加快建设锦州数字产业基地。
  生物医药产业。发展以生化药品为主,以中药、化学药品及天然药物为补充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,重点推动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园建设,依托上海复星锦州奥鸿药业研发创新优势,加快抗肿瘤等3类自主创新药研发上市,发展儿童用药,加快“长托宁”等29个产品的市场再开发,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平台,引育科技成果转化中心。
  新能源产业。布局开发区、大有开发区发展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、太阳能电池组件、光伏发电等光伏产业。依托阳光能源公司,重点建设高功率组件、华昌光伏改建1GW组件等项目。完善风电场布局,加快推进英东新能源4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国电投5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。积极研发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光伏技术,引进数字化、智能化生产设备和生产线,推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光伏电子产品项目实施,形成东北最大、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的集科研、生产、销售为一体的光伏新能源产业集群。推动实施新能源装备后服务基地和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项目建设。
  9.大力发展海洋经济。
  构建海洋产业体系。发展现代海洋牧场,恢复海洋资源,不断推进海水养殖业向科技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。加大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力度,提升海洋生物产业发展水平,提高海水养殖业附加值。培育航海仪器仪表产业发展,加快形成海洋船舶制造业和海洋生态监测保护配套服务能力。主动融入“绿水西输”战略,适时启动海水淡化工程。构建独具特色的滨海生态文化旅游带,开发渔业观光、水箱养殖观赏、潜海“采摘”等海上休闲旅游业,建设锦州湾帆船观光体验中心、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。
  10.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。
  现代港口物流业。依托辽宁大宗商品交易服务中心和滨海新区跨境电商基地建设,加快锦禄美品冷链物流、锦州港内陆港工程、宏发综合商贸物流、锦州公路港物流、辽西物流等一批专业物流园区建设,打造辽西区域物流集散中心和商品配送基地。
  现代航运服务业。推进口岸信息平台建设,建立完善有效的航运、物流投融资、保险及中介服务体系,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  金融服务业。以城市为载体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,进一步提升锦州金融服务产业的能力,营造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、互利共赢、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,促进创新链、产业链、政策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深度融合,建设国家级产融合作试点城市,打造辽西金融中心。
  文化旅游产业。加强与沿海城市旅游业一体化发展,研究制定经典旅游线路,推动实现六市景区门票互惠。优化“山海城”空间布局,打造红色英雄之城,历史文化之城,滨海休闲之城,美食飘香之城。重点推动辽沈战役红色文化融合发展旅游主体功能区、松山文化古镇、红海滩国家度假海岸、山海博物馆等项目建设。
  职业教育。深化“校企联盟”建设,发展现代产业学院。依托锦州教育城优势资源,加快中高本职业教育贯通培养。支持锦州医科大学滨海校区、辽宁理工学院新校区、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凌海校区等项目建设,推动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辽宁工业大学等职业教育基地建设,加强人才培育和职业技能培养,建设辽西职业教育中心。
  养老服务业。支持国内外养老服务知名企业来锦发展,积极搭建康养、医养服务平台,建设凌海九华山养老服务中心、滨海新区健康养老中心等项目,培育养老服务市场,发展上下游产业,完善养老服务产业链。
  (四)完善基础设施网络。
  11.构建便捷通达的区域交通网络。
  构建海陆空立体交通网。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建设,重点推进锦州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及西部港区纳泥填海工程、30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和20—30万吨级散货码头等工程建设,支持锦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。加快实施龙栖湾港5万吨航道和通用泊位工程。加强疏港公路建设,重点推进锦州市绕城公路建设,加快实施锦州港至盘锦港连接路、滨海公铁立交桥等工程建设。推进锦州湾机场扩能改造,加快机场1号、2号线延伸工程建设,实施机场2号线联通工程。推动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境外公路、铁路建设。
  12.加快水利设施建设。
  推进城乡同网供水工程,重点建设黑山城乡饮水工程、凌海市供水工程。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。实施凌海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。
  13.完善现代化能源输配网络。
  搭建辽东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带与锦州港互动平台,深化港口间合作协同,优化港口资源布局配置,建设中国北方能源基地,重点推进兵器集团、浩业集团北方能源基地项目建设,推动建设石化产品交易平台。支持锦州港纳入国家LNG接收站总体布局,鼓励电力“源网荷储”一体化和多功能互补项目建设。
  14.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。
  出台《数字锦州发展规划》,加快“数字锦州”建设,开展企业“上云用数赋智”行动,实施城市基础数据与城市大脑工程,推动实现六市跨地区、跨部门、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。推进5G网络和“千兆城市”建设,加快实现4000个5G基站布局。抢抓数字服务转移窗口期,在高铁北站区域启动建设“锦州数字城”,发展数字服务产业、数字农业、数字文旅等相关产业、创建“数字服务产业新锐城市”。
  (五)深化重点领域改革。
  15.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
  加快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,推动实现六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“区域通办”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,推行“一网通办”。对所有涉企经营事项实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推行告知承诺制。落实《锦州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》,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信贷投放。严格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,持续推进办税(缴费)便利化改革,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。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,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。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。
  16.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。
  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。深化劳动、人事、分配三项制度改革。鼓励驻锦中央企业发挥引领作用,加强央地合作,实施战略同向、规划同步机制,发挥央企、国企市场主导地位作用,参与开展地方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调整,全方位参与城市建设补短板工程,力求央地合作取得更大更多实效。
  17.推进要素配置改革。
  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“标准地”供给,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,采取多种方式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。规范港口、机场等经营服务性收费,建立收费发布平台,打造公开透明、合法合规的收费体系,降低物流成本。建设一批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,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。
  (六)推进区域协调发展。
  18.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对接合作。
  深入推进与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战略对接与合作,推动机制借鉴、产业对接、园区共建、干部交流等。深入开展与苏州、常州、无锡对口合作,推进常态化合作机制建设,形成产业合作向纵深发展态势,打造辽宁·江苏对口合作(锦州)产业园全省对口合作示范园。
  19.积极融入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发展。
  加强与盘锦、葫芦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。推动实现六市公共信用信息跨区域共享和应用。积极推动六市干部挂职交流互派,促进干部开阔视野,解放思想、积累经验、增长才干。推动区域医联体建设,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互通,力争实现六市就医门诊及购药费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。发挥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锦州基地作用,加强区域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建设。
  20.建立东北陆海新通道沿线合作机制。
  推动建立东北陆海新通道沿线各市(盟)合作机制,设立协调议事机构,定期召开产业合作峰会,推进锦州与沿线地区开展多层次、多领域合作,促进沿线产业链、供给链互补发展。推动与盘锦、营口共建辽河三角洲高质量发展试验区,谋划推进与葫芦岛建设辽蒙合作先导区,支持辽蒙合作先导区为通道沿线各市(盟)设立“飞地园区”。
  推动“三锦”联动发展。立足辽西中心城市建设,加强与盘锦市、葫芦岛市沟通对接,推动建立“三锦”(锦州、盘锦、葫芦岛)联动机制。以共同推进东北陆海新通道为抓手,加强锦州港、盘锦港和葫芦岛港的合作,逐步形成“渤海翼”港口分工协作、协同发展的局面。
  (七)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。
  21.加强海洋生态保护。
  统筹做好海洋重要生态功能区、海岸带工程密集区的生态评价和管理,规划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地。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,协同推进近海海域污染防治,加强近海海域主要入海河口和陆源排污口综合整治和监管,实施大小凌河口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。深入开展沙滩整治、岸线修复、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等重点区域整治。
  22.持续改善城镇生态环境。
  加强水源地保护,推进锦凌水库水源保护与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。加强产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排污管理,实施滨海新区西海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。加强城镇生态区域治理,推进小凌河凌海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、黑山县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和提升工程建设。进一步优化城市空气质量,持续推进清洁取暖,加大餐饮业空气污染治理。支持园林城市建设。
  (八)大力保障改善民生。
  23.实施城市更新行动。
  加快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,建立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,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。推进黑山县、高新区、义县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。推动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“零填埋”,加快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。支持城镇工业遗产保护利用,鼓励改造利用老厂区、老厂房、老设施发展文化创意园区,推动工业锈带向生活秀带转变。
  24.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。
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建立健全市县互通、多部门参与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。开展乡村建设行动,科学编制村庄规划,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,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,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。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加快建设工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强县,建设黑山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。
  25.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。
  优化生育政策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降低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。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。推动锦州区域医疗中心、医药中心建设,建设锦州凌水小镇普惠制养老试点、锦州康养之城运动之都。发挥辽宁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锦州基地作用,推进锦州市第二医院重大创伤紧急救治基地等建设,提升区域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。
  三、保障措施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锦州市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统筹推进我市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。
  (二)落实责任分工。各县(市)区、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我市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建立“任务清单+项目清单”工作体系。
  (三)完善工作机制。建立常态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注重发挥行业协会、国有资本、社会资本等市场力量作用,形成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合力。
  (四)加强政策保障。落实国家、省关于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扶持政策,逐步形成新动能培育政策倾斜,加强土地、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力度。
  (五)加强宣传引导。加强我市行动计划内容及推进过程中的媒体跟踪报道,展现锦州发展成果和发展环境优势,关注民生,发挥舆论监督作用,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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